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公告 > 招标公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17:20:57 打印 字号: | |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3-184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网络安全服务,一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从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及软件系统租用服务开始起算,设备及软件免费维护期限为三年,安全运维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1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雪瑜,0756-2255677、2550023;电子邮件:zhpzzx@qq.com。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孔生      联系电话: 0756-26663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项目咨询)、陈雪瑜(标书售卖)

电  话:0756-2550023、2255677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

 


 
责任编辑:曹小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