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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10:38:50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05 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3-ZH4CGCB-142

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9859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9859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99,859.7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

冷却塔及管道更换工程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599,859.70

599,859.7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供应商应同时提供近三个月(从采购公告发出当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如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一级建造师必须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4.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其它
要求:无。
9.
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21 202311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磋商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05 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1901大航海厅

五、开启

时间:20231205 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1901大航海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

联系方式:孔先生 0756-266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1901

联系方式:廖泽鸿(项目咨询)、0756-2882704(项目咨询);梁倩盈(磋商文件领购咨询)、0756-2882707(磋商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泽鸿(项目咨询)、梁倩盈(磋商文件领购咨询)

电 话:0756-2882704(项目咨询)、0756-2882707(磋商文件领购咨询)

 


 

责任编辑:曹小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