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公告 > 公告送达
(2022)粤04民终4350号判决公告(何紫妹)
  发布时间:2023-01-12 11:04:21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4350号

何紫妹: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玥霖因与被上诉人龙倩婷、一审被告何紫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4民终4350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680元,由李玥霖负担(已预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