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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4行终231号美华澳加航空科技服务(珠海)有限公司公告
作者:中院行政庭  发布时间:2022-11-21 11:22:22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行终231

美华澳加航空航天科技服务(珠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国毛诉被上诉人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你工商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4行终23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中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