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九届八次会议第202000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31 17:31:05 打印 字号: | |

市九届人大黄建好代表:
  珠海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黄建好代表提出《关于将部分调解员的电话号码纳入三大运营商红名单的建议》(第20200041号)收悉,经与各会办单位沟通,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对建议回复如下:
  代表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配备了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为方便工作,用手机与各方当事人联系,但是由于运营商认为特邀调解员发送的信息为垃圾信息,会直接屏蔽调解员手机信息功能,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甚至引起当事人误解调解员为诈骗分子。运营商屏蔽短信功能属于违法行为,也打击了调解员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影响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加剧了社会矛盾。代表建议将特约调解员在聘期内加入运营商“红名单”,不再屏蔽调解员的短信功能。
  黄建好代表的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出法院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我们提高非诉调解工作的效率,有利于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成效,有利于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黄代表的建议,我院高度重视,积极与工信局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沟通协调,并了解到,为全面遏制骚扰电话及诈骗电话蔓延,工信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运营商加强通信渠道管控,提升技术防范能力。特邀调解员接到法院委派案件后,通过个人手机和双方当事人进行短信联系,因案件短信内容容易触发敏感字段,会存在被认定为涉嫌违法短信,导致手机号码短信息功能被屏蔽的情况。经充分沟通和信息交流,三大运营商分别给出了以下解决方案:
  一、中国移动
  针对特邀调解员手机短信复通或免监控,中国移动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法院通过正式公函向中国移动申请给特邀调解员免限白名单功能。
  二、中国联通
  中国联通给出的办理意见是,特邀调解员持个人有效证件、相关法院出示的证明、特邀调解员聘书至中国联通营业网点办理。凭有效资料受理完成后,一般情况下3-7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回复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即可正常使用短信功能。
  三、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为特邀调解员申请开通政务短信平台账号。珠海市政务系统短信平台对发送的内容、时间、对象等可以留存备查,专用端口也更具备公信力,法院可以为特邀调解员申请开通平台权限。二是申请开通白名单。法院可定期收集特邀调解员相关手机号码及其签署的《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审核后提交给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将该批号码置为白名单,置白后该批号码发送短信时将不受短信内容、频次监管。
  根据三大运营商提出的解决方案,我院认为,特邀调解员一般不在法院固定办公,即使在受邀调解案件时,也并非必须在法院调解,特邀调解员也可以在其他场所调解,特邀调解员对通过自己手机发送短信有着现实需求。为此,我院将于年底前根据各运营商关于纳入红名单的要求为特邀调解员出具证明或者给运营商发函,以妥善解决短信限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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