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填报一次) | |
1 | 持续加强科学理论武装 | 1.强化“政治建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 3.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组织“喜迎党的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活动。 4.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和必训内容。 | 政治处 | 各部门 | ||
2 |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 1.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坚决完善政治要件闭环办理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和干警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网络行为等的管理监督,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 | 政治处 | 各部门 | ||
3 |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 1.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渗透、颠覆、破坏、分裂犯罪,坚决守牢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 刑二庭 | 刑一庭 | ||
2.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厉打击“带疫偷渡”、走私冻品、抗拒管制等涉疫犯罪。 | ||||||
3.妥善办理“团贷网”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坚持依法审判与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并重。 | ||||||
4.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 | 刑一庭 | 刑二庭 | ||||
5.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拐卖妇女儿童等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 ||||||
4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 1.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同步发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 刑一庭 | 各部门 | ||
2.成立网络犯罪案件主审法官办公室。 | 刑一庭 刑二庭 | 立案庭 | ||||
3.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范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联动机制。 | 刑二庭 | 刑一庭 | ||||
5 | 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 1.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有机衔接,依法稳妥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2.严格适用缺席审判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扩大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成效。 3.严惩发生在民生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蝇贪”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 刑二庭 | 刑一庭 | ||
6 |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1.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健全冤错案件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 2.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法律援助工作。 | 刑一庭 刑二庭 | 各基层法院 | ||
3.大力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 审监庭 | |||||
7 | 全面护航“双区”建设 | 1.加快推进横琴法院扩展审判职能等综合改革。 | 研究室 | 民四庭 | ||
2.加强跨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发现、研究、应用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诉讼规则衔接融通。 3.探索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和诉讼证据审查认定,在便利港澳居民参加诉讼、加强港澳居民权益保障上取得新突破。 4.深化港澳及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业务交流、问题研究、培训研讨。 5.确定由专人或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加强该领域理论调研工作,提炼裁判规则、发布典型案例。 6.建立粤港澳法律信息共享数据库。 | 民四庭 | 审管办 研究室 | ||||
8 |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1.对照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价指标,不断完善“办理破产”和“解决商业纠纷”制度机制。 | 破执庭 | |||
2.推动依法扩大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区域,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 ||||||
3.探索建立破产专业调解机构受理前调解机制,在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破产专业调解机构。 | ||||||
4.完善市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重整破产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相应规则。 | ||||||
5.推动与澳门法院开展关于跨境破产的司法协作交流。 | ||||||
6.推动设立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建立破产审判与行政事务适度分离机制。 | ||||||
7.依法审理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天价、反恶意炒作、反不正当竞争,坚决制裁违规经营、无序扩张、非法逐利行为。 | 民二庭 | 各基层法院、各审执部门 | ||||
8.不断健全产权司法制度,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 ||||||
9.对照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价指标,不断完善“解决商业纠纷”制度机制。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快车道”标记制度。 | 执行合同组 | 各基层法院、各部门 | ||||
9 |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 1.加强互联网领域商标权、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该领域司法保护规则 | 知产庭 | |||
2.加强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及规则引领,妥善审理涉数据权益纠纷案件,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 ||||||
3.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改革,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 | ||||||
4.探索在珠海设立互联网法庭。 | 政治处 | 研究室 | ||||
5.制定关于开展全市法院“十大微创新”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鼓励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 研究室 | 各基层法院、各部门 | ||||
10 |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 1.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止令、生态修复、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民一庭 | 各基层法院、政治处 | ||
2.加强对涉碳排放、碳交易、碳汇等碳权益案件的审理和指导,妥善审理涉能源结构调整相关案件,服务促进碳达峰碳中和。 | ||||||
3.推动在市中院设立独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 ||||||
4.推动实现由斗门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 | ||||||
5.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 | ||||||
6.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推动西江流域治理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 | ||||||
7.设立专家陪审员。 | ||||||
8.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将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赔偿款切实运用到环境保护中。 | ||||||
11 |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 1.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构建有效管用的系统化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加强对域外法律及国际规则的合理适用,探索我国法律域外适用机制。 | 民四庭 | |||
2.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 | 立案庭 | |||||
3.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 政治处 | 民四庭 | ||||
12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1.认真做好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等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把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摆在更加优先位置。 | 民一庭 | 各民事审判部门 | ||
2.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业态从业者等权益保护力度。 | ||||||
3.研究制定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审判指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民三庭 | 行政庭 | ||||
4.更加重视“三农”领域审判工作,加强种业安全司法保护,依法制裁乱占耕地行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 知产庭 | |||||
5.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 审管办 | 立案庭、民事审判部门 | ||||
6.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 | 行政庭 | 行装科 | ||||
推广“香洲经验” | 7.设立专门的家事少年审判团队,由专门团队审理家事案件和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刑事、民事二合一审判,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监护救助、回访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 民一庭 | 各基层法院 刑一庭 立案庭 | |||
8.打造人性化家事审判设施,设置沟通式家事审判法庭、儿童托管室、儿童谈话室、单面镜室、心晴屋心理咨询室、社工室、离婚辅导室、调解室等功能用房。 | ||||||
9.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 | ||||||
10.探索涉未成年子女离婚辅导制度,由社工为当庭调解离婚的当事人进行辅导教育。 | ||||||
11.在刑事、民事、执行各领域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打造“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品牌。 | ||||||
13 | 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 | 1.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加快推进一站式建设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把完善电子阅卷、回复当事人询问等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 立案庭 | 各基层法院、信息办 | ||
2.优化诉讼费退费机制,制定工作规程,增设“退费专窗”,实现线上审批。 | 行装科 | 各基层法院、立案庭 | ||||
3.全面落实诉讼服务规范,实现诉讼服务全市无差别、同标准。 | 立案庭 | 各基层法院、各民事审判部门 | ||||
4.深化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依托社会力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化解,共同推进金融、道交、家事、劳动、涉侨等重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纠纷源头解决。 | ||||||
5.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启动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制审理,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智能甄别分流机制,组建速裁团队,扭转民事案件收案数持续上升局面。 | ||||||
14 | 深化法治广东建设 | 1.支持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依法撤销或纠正不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 行政庭 | |||
2.创立“珠海行政法治圆桌会议”品牌。 | ||||||
3.全面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制度机制,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 | 审管办 | 各审执部门 | ||||
4.制定实施全市法院专题案例培育发布工作方案,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制度化。 | ||||||
5.深入推进“民法典千个案例”“民法典万场普法基层行”系列活动,培树优秀普法项目。 | 宣传科 | 各审判部门 宣传科 | ||||
15 |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 1.加强案件执行综合施策,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 执行局 | |||
2.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降低终本占比、提高实际执结率。 | ||||||
3.深化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合查人扣车机制。 | ||||||
4.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网拍等执行行为,深入整治法拍房不交吉现象及其他不执行、慢执行、乱执行问题。 | ||||||
5.加强执行权制约监督,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推动“三统一”管理机制向纵深发展。 | ||||||
6.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试行仲裁执行案件按照标的额确定级别管辖。 | ||||||
16 |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 1.切实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制度文件。 | 政治处 | 各基层法院 | ||
2.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全面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繁简分流质效、多元解纷能力,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 民一庭 | |||||
3.加强援疆援藏和扶贫工作。 | 政治处 | 行装科 | ||||
17 |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 1.严格规范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强化类案检索、类案识别、类案同判的刚性约束,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和审判委员会的把关作用,注重发挥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的关键作用。 | 审管办 | |||
2.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责任,推动优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健全院庭长履职考评机制。 | ||||||
3.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落实法官惩戒工作规程。 | 政治处 | |||||
4.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审判指导、组织案件评查、开展专案督办、试行错案追责等方式,不断增强审判监督实效。 | 督察室 | |||||
18 |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 1.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逐步健全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 | 刑一庭 刑二庭 | 刑二庭、办公室、行装科、信息办 | ||
2.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和改革再审制度,推动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更加科学合理地完善资源配置和机构设置。 | 研究室 | 各基层法院、各审执部门 | ||||
3.深入实施“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 ||||||
19 | 深化人员管理体制改革 | 1.做好法官常态化增补和遴选工作,探索全市员额统筹和政法专项编制统筹,健全审判辅助人员衔接配套机制,推动改革政策、编制员额及保障措施等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 | 政治处 | |||
2.落实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职级序列改革调整方案,深化司法警察便捷招录机制改革。 | ||||||
3.落实法院人员交流调整机制,畅通三类人员轮岗交流渠道。 | ||||||
4.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分设不同考核指标,绩效考核到个人。 | 审管办 | |||||
20 |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 1.加强智慧法院科技支撑,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全面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和法院在线运行规则。 | 信息办 | |||
2.拓展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智慧法院从技术运用向规则治理、制度构建迈进。 | ||||||
3.出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流转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 各审判部门 | |||||
4.加快全市法院科技法庭升级改造。与上级法院沟通,推动开放各系统接口及数据,深化各系统互联互通。 | ||||||
5.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打造“执行+N”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加强计算机知识培训。 | 执行局 | |||||
6.建立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机制,修改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积极推动电子送达的应用。 | 立案庭 | 政治处 审管办 各审执部门 | ||||
7.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实现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提高电子送达覆盖率。 | ||||||
8.加强内部考核机制,将电子送达纳入司法统计数据,并计入法官年底考核指标。 | ||||||
9.推动“四类案件”智能监管、案件智能评查、庭审智能监控。 | 审管办 | 信息办 各审执部门 | ||||
10.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全面推进智能繁简分流。 | ||||||
11.通过开展均衡结案管理、长期未结案件治理,实现“办案效率大提升”。 | ||||||
21 |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 1.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 政治处 | |||
2.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各部门 | |||||
3.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两级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对新任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培训。 | ||||||
4.开展“政法英模年度巡礼宣传活动”,在全市法院培树、宣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 | 各部门 | |||||
22 | 加强干部选育管用 | 1.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落实好《珠海法院人才建设规划纲要(2022-2026)》。 | 政治处 | |||
2.有序推进中层领导选任、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级晋升,不断拓宽各类人员发展路径。 | ||||||
3.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坚持在承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经受重大考验中历练和造就专家能手、优秀骨干,开展全市法院青年法官技能竞赛。 | ||||||
23 | 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 1.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应用,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机制。 | 督察室 | 各部门 | ||
2.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 ||||||
3.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庸懒散慢拖”作风顽疾。 | ||||||
4.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各项举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 ||||||
24 |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 1.大力加强新闻舆论工作,把握好时度效,为依法办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宣传科 | |||
2.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做强做大新媒体平台,全面落实内容发布、审核把关责任。 | ||||||
3.加强审判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建立健全精品调研培育机制,打造调研精品工程,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利用。 | 研究室 | 各部门 | ||||
4.搭建司法智库。 | 政治处 行装科 | |||||
5.打造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建立精品案件发掘机制、审判(执行)成果培育机制、审判(执行)成果评选机制及奖励机制。 | 审管办 | 各审执部门 | ||||
6.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全院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完善规章制度,推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及时公布“立改废”情况。 | 办公室 | 各部门 | ||||
7.制定珠澳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以实地展厅为基础,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多维度的参观交流、实时对话、跨境服务等功能,并通过与澳门、内地高校、学术机构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汇聚形成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学术成果。 | 行装科 | 研究室 信息办 | ||||
25 | 优化暖警爱警措施 | 1.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履职激励保障,落实探视慰问制度,千方百计为基层干警减压减负、解决实际困难。 | 政治处 | 研究室 督察室 | ||
2.加强与工青妇群团组织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等在维护干警权益、发挥桥梁纽带、动员联系群众上的职能作用,保障干警依法履职。 | ||||||
3.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 ||||||
4.建立与公安机关等联动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对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实施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报复陷害、暴力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 ||||||
5.健全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机制。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澄清事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 ||||||
26 |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 1.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 | 办公室 | |||
2.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要会议、旁听大案要案、见证执行行动、参与案件评查、开展专题视察。 | ||||||
3.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律师协会等沟通,落实好特约监督员制度。 | ||||||
4.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 | 研究室 | 各民事审执部门 | ||||
5.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机制。 | 审管办 | 各审执部门 | ||||
6.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参审案件力度。 | 政治处 | 各基层法院、审执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