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8 18:48:2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更好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战略意图,深刻认识合作区建设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独特作用,深刻领会《总体方案》赋予珠海法院的重大使命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市法院之力支持服务合作区建设。

(二)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法院的职责使命

紧扣中央赋予合作区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加强对合作区司法保障事项的研究,增强科学性、战略性、前瞻性。对合作区有需要、上级有要求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绝不推诿。主动服从大局,自觉摆正位置,共同展现担当作为。

(三)把握目标定位,支持强化拓展横琴法院的职能作用

认真落实《总体方案》中的强化法治保障要求,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提升珠澳司法交流合作水平,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横琴法院)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打造成为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新型示范法院。

二、具体措施

(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合作区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

1.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强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加大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在合作区发展科技研发和中医药等澳门品牌。争取扩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2.推动金融审判工作创新。完善打击非法集资、逃汇套汇、内幕交易等金融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主动研判合作区新型金融产品法律问题,完善财富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跨境保险等纠纷审理规则,促进健全金融市场监管,保障合作区现代金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尊重意思自治、合同自由,保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打击各类侵犯财产犯罪,制裁违约、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使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司法活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各类企业在合作区创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4.完善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着力健全破产审判机制。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合作区执委会与法院联动,合力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探索建立破产审判与行政事务适度分离机制,推动实现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对接转变。集中管辖破产和强制清算类案件,畅通“执转破”渠道,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健康发展。

5.健全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对照国际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标准。依托司法大数据,建立合作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机制。加大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密切与合作区执委会的协作,形成合力,配合有关方面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构建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统一市场为基本导向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聚焦民生权益保障,服务合作区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6.完善跨境用工劳动制度。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准确认定港澳台居民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总结审判经验,理清用工模式,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企业防范用工风险。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人才跨境流动等法律问题研究。

7.强化跨境婚姻家庭保障。加大跨境婚姻家庭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优化跨境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深化跨境婚姻家庭案件港澳调解员参与度,探索简化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在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的程序,为相关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切实的法律保障。

8.严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合作区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妥当处理各类环境民事行政纠纷。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深入推进协同保护合作区生态环境机制建设,推动完善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

9.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为目标,完善现有诉讼服务平台,便利境外当事人参与诉讼。全面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提高司法工作智能化水平,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合作区建设

10.筑牢诚信社会法治基础。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缠诉预防、识别、惩治机制。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支持合作区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全方位增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加大对滥诉行为的制裁力度,完善失信惩戒系统,健全信用惩戒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

(三)聚焦规则机制对接,服务合作区构建与澳门一体化开放的新体系

11.拓宽域外法律适用领域。支持横琴法院申请授权试点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者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在横琴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或者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事规则化解纠纷。

12.打造特色法律查明中心。推动在合作区内成立以葡语系域外法律为特色的法律查明中心,提供包括葡语国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其他域外法律查明在内的法律服务,为准确查明域外法律提供便捷渠道。

13.合理确定案件管辖范围。结合合作区职能定位,研究横琴法院一审案件管辖可调整范围,探索现由珠海中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管辖权下放问题,推动打造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横琴品牌”

14.深化两地审判资源融合。支持横琴法院试点聘任澳门专业人士担任任期制法官审理特定类型商事案件。指导横琴法院完善港澳陪审员选任和管理制度,促进港澳陪审员高质量履职、规范化管理。支持横琴法院扩大港澳调解员名册,提高港澳调解员对涉港澳案件调解的参与度。

15.创新跨境司法协助机制。支持横琴法院与澳门法院建立更加灵活、便捷的司法协助机制,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认证、授权委托见证、委托送达的程序。支持横琴法院与澳门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

(四)聚焦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合作区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

16.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重点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活动,为合作区创建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充分考虑合作区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新型犯罪刑法治理。与合作区执法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走私、非法出入境等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17.强化司法与行政互动。建立市中院、横琴法院与合作区执委会定期互访和联系机制。加强法院与合作区执委会在行政法律规范适用、行政执法尺度、相对人权利救济等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合作区行政法治研讨。

18.构建新型多元解纷机制。完善跨境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拓宽“内地调解员+港澳调解员”联合调解的工作模式。推动建立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多元解纷一体运行平台,加大在线调解力度,促进纠纷高效化解。鼓励通过商事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创新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调解组织交流协作,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机制。 

19.搭建珠澳司法交流平台。建立两地法院常态化互访和交流研修机制,推动简化跨境司法交流合作审批程序,加强两地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互通两地司法制度最新发展情况,共享法律法规、案例等司法资源。创建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推动珠澳法治深度融合。成立珠澳司法研究智库,聘请专家学者定期举办专业研讨活动,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建立合作区法治研究机制。

20. 搭建高端人才培养平台。坚持“高精尖缺”导向,指导横琴法院建立各类司法专业人才中长期培养机制,增强高端审判人才培养储备。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人才队伍。

三、组织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横琴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中院党组派员列席横琴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横琴法院党组每年向市中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市中院党组听取横琴法院党组党建工作述职。积极参与对横琴法院的政治巡察工作,推动政治巡察和司法巡查形成合力。

22.打造横琴特色党建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发挥上级法院党建工作条线指导作用。指导横琴法院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培训。推动健全调研和评价机制,以先行先试的探索思路构建新型党建形态,促进线上线下党建阵地融合,努力推进法院党建、队建、审判“三位一体”新发展。

(二)以充分保障为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23.建立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对涉横琴法院事项特事特办,积极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具体事项,定期研究各项工作落实进展。健全完善任务督办落实和信息反馈机制,着力推动中央、省委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建立对口指导和资源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对横琴法院工作的政策指导。

24.夯实横琴法院基础建设。支持横琴法院增设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速裁庭等内设机构,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条件成熟时,支持推动设立合作区二审法院,形成合作区各类案件的闭合管理。统筹调整珠海两级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支持横琴法院适度增加公务员干警,适度增加员额法官。全力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横琴法院建设资金需求

(三)以精品战略为导向,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25.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健全改革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持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守正创新。

26.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经验,以现场会、推介会等形式,及时宣传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加强横琴法院改革实践成果在全市法院的应用,推动“横琴经验”在全省、全国法院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刘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