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
  发布时间:2022-10-28 18:21:32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出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开辟涉疫情诉讼绿色通道等十项举措。疫情期间网上立案10358件,网上开庭295场,远程提讯760次,调解1687件,网络查控28284件,司法网拍成交5.51亿元,执行到位10.07亿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案件65856件、办结65508件,同比分别上升20.51%、19.21%;其中,市中级法院新收案件7706件,办结7736件。员额法官227人,人均结案289件,同比上升17.80%。在2019年全省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珠海法院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763件,判处罪犯3865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418件,审结“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案1100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审结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案件1379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审结毒品犯罪案245件。严惩市场经济领域犯罪,审结走私、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238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红通人员”黄某跃贪污案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56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95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高标准完成特赦审判任务,裁定特赦15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深挖根治,排查涉黑恶犯罪线索,移送审查处理47条。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35件,认定28件,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台湾居民黄某伟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犯罪案、吴某霖等恶势力犯罪案;香洲法院审结陈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审结萧某等涉“保护伞”案5件。强化“打财断血”,依法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判处财产刑278.5万元。

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严惩涉金融犯罪,审结“掌上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刑事案件。组建涉金融审判专业团队,推动金融案件集中快速审理。与市银行业协会举办珠海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研讨会,市中级法院发布金融审判工作白皮书,提升金融风险应对能力。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加强涉职业放贷人仲裁裁决执行审查,把好防范金融风险最后一道防线。

努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审慎处理涉众型敏感案件,市中级法院成功调处了困扰政府二十多年的谭某某等63人与西部华侨公司、珠海市三灶管理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化解珠海某纺织公司涉41人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涉及工人上访的城轨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审慎处理涉44名业主且涉及港澳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服务大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结民商事案件32245件,同比上升16.32%,结案诉讼标的389.45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67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24件;发出司法建议56件,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服务“双区”建设。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市中级法院出台《珠海法院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五个方面21项举措,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720件,其中涉港澳案件632件,同比上升14.91%。聘任港澳陪审员,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横琴法院与南沙、前海法院签订《关于构建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和共享司法资源等诉讼服务机制的协议》,建立港澳特邀调解员共享名册,为当事人提供跨域诉讼服务;制定《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诉讼风险特别提示》,便利港澳当事人诉讼。珠海法院涉港澳审判举措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43件,香洲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着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平等保护民事主体。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财产权属纠纷案件471件。市中级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诉求,编印《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手册,助力企业规范用工制度。斗门法院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白皮书》,为民营企业提出33条风险防范建议。市中级法院审理的高凌公司诉杨某成劳动争议纠纷案、斗门法院审理的龙基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广东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成功化解某塑胶模具公司执行案等案件,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甄别、处罚虚假诉讼行为,引导诚信诉讼。

完善市场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85件,完成28家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优化资源配置,释放要素活力。及时对涉案众多、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商请政府制定员工安置计划,集中化解执行案件1000多件。在市政府支持下设立破产案件专项处置资金,解决民营企业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报酬等费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运转。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预重整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政府主导+法院指导监督”,推进庭外重整,提升破产重整成功率。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市中级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被省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比例低于2%,审判质量位居全省前列。既保障“民告官”诉权,又依法规制滥用诉权及恶意诉讼行为,相关案件入选“广东省年度十大行政诉讼案例”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官了民了”。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全年办结执行案件2721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9.99亿元,全市法院执结率87.81%,市中级法院执结率91.24%,同比提升6.24%。通过提级执行、协同执行,市中级法院成功解决横琴某投资公司与深圳某新能源汽车公司执行纠纷等疑难案件。完善执行财产网拍机制,网拍成交19.39亿元,溢价率29.34%。公开失信被执行人4549人次,限制高消费18988人,司法拘留238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人。斗门某垦区腾退案被评为“广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十大执行攻坚案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1645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制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4份,首次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39件,依法审结跨境务工者谢某某诉某林公司及相关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屋买卖等案件3123件,保障民生权益。开展“天网利剑”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3213名被欠薪员工追回工资5456万元。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审结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在凤凰山失火案中依法判令被告人支付472万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金湾法院在全省首推“环境保护禁止令”。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市中级法院自2020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珠海市、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助力生态环境建设。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市中级法院与市仲裁委出台《关于完善仲裁与诉讼工作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成功调解案件4176件完善“法院+工会”化解劳资纠纷机制,全市法院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横琴法院、香洲法院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调解合作协议。落实员额法官信访接待制度,推进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化“互联网+”诉讼服务,依托“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缴费、开庭、预约调卷等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9276宗。实现全国案件异地立案,完成跨地域立案58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31.5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35.1万元。在市、区支持下,横琴、香洲、斗门法院综合审判场所启用,为公众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平台。

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珠海特区报》开辟“法院之声”专栏;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法官说法”,开通智能问答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定期走进校园、村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组织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法治理念,选派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编撰《青少年普法案例汇编》发放到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21。改版内刊《珠海审判》,增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代表委员之声”“法域经典”等专栏,增进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遴选员额法官10名。发挥审判团队作用,全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75个、执行团队28个。有序推进法官职务序列等级择优选升工作,完成法官助理、书记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和司法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香洲、金湾、斗门法院的精简率近半。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办结案件22523件,占结案总数的34.38%。

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有个案监督职责,监管全程留痕。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出台《类案检索规范化指引》,统一法律适用。打造精品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行政案例3篇,入选“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4篇,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5篇。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市中级法院新增8个智能法庭,全面、准确记录庭审过程。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便利当事人诉讼。建立珠海法院智慧送达(执行)平台,试行“E键送达”,直接对接邮政司法专递系统,提升送达效率。

五、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全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获评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54名,涌现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香洲法院刑事审判庭、全国模范法官代敏、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黎嘉荣、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贺晓翊、全国法院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唐文等先进典型。

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中级法院党组集中学习讨论18次,完成服务大湾区建设等9个调研课题。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创新“微党课”评比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狠抓廉政作风建设。市中级法院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珠海法院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司法作风,从我做起”活动,努力改进司法作风;举行两级法院司法礼仪培训,规范司法行为。修订《珠海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涉诉案件报备的规定》,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为提升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市中级法院对现行有效的1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57件,修改34件,保留47件,新制定6件。将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发放工作人员执行,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增强队伍司法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法官学院等培训35期,与高校联合举办“法治思维与综合能力培训班”,组织各类培训768人次,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全市法院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11篇论文在全省法院获奖,市中级法院、香洲法院、斗门法院荣获广东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先进奖。

六、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中级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市人大七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市中级法院班子成员专程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两级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会议;邀请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执行行动、开展座谈交流等联络活动61次,联络代表1426人次,每月均有联络活动,实现联络工作常态化;按教育界、企业界、金融界等不同类别代表,开展专项联络;丰富联络方式,及时向代表发送工作信息,寄送《珠海审判》等审判、管理和普法资料。协助最高法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珠海法院活动,配合省法院开展联系在珠省人大代表工作。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抗诉案件审理和检察建议办理反馈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出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人员工作制度》,开展所聘民主党派特约人员座谈、旁听庭审等活动。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发布法院工作信息2976篇,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去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运用创新思维服务大局水平需要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还需加强。二是个别干警奋勇争先、积极作为精神不足,个别法官简单办案,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需进一步落实,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保障水平偏低,流动性大,影响了案件审理。四是随着珠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增长,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办案压力仍然较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0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一是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把中央的决定和省委、市委部署的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双区”建设,加强与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为珠澳合作开发横琴提供司法保障。保持扫黑除恶震慑声势,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和惩处力度,保障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快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发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集中管辖职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民法典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更好地发挥审判团队作用。

五是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责任担当,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开拓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