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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金云、吴长和(2022)粤04民终3852号二审法庭调查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17:31:49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4民终3852号

伍金云、吴长和: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伟波与被上诉人伍金云、珠海市新保力华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吴长和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郭伟波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法庭调查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进行法庭调查,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五日

 


 
责任编辑:珠海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