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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0:42:01 打印 字号: | |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42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X2226FW     

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元整(¥627,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元整(¥627,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GX2226FW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投标人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日前本项所需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到相关信息也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47日至20224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2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427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gdgx2019@163.com邮箱并致电冯小姐:0756-8508687,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将发送报名账号(或微信账号)和报名表。投标人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gdgx2019@163.com邮箱,投标人在转账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zhzy.chinacourt.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

联系方式:郭小姐、0756-2666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

联系方式:纪琳琳、莫茵、13726222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莫茵

电 话:13726222119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46


 

 
责任编辑:李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