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11-10 10:48:31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机制,推出更多创造性、引领性改革措施,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一、完善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机制

1.完善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工作机制。完善粤港澳跨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制定规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法院涉港澳民商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建立粤澳司法协助交流平台,深入推进大湾区跨境诉讼服务对接、规则对接、机制对接。加强广州、深圳司法“双城联动”,健全大湾区内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全面推进深圳法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特事特办工作机制,支持深圳在审判机制创新、裁判规则形成运用、一流队伍建设、港澳交流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2.完善金融审判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实施,健全示范判决机制,落实民事赔偿优先机制,促进群体性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指导深圳中院集中管辖涉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民商事案件。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提升纠纷化解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金融审判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提高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

3.完善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快探索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指引。发挥广州、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示范作用,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深入探索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

4.完善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深化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改革,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理机制,探索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深入探索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判决移送执行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5.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扎实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推动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重整机制,探索无产可破案件简易退出机制。推动建立府院联动破产统一协调机制。支持深圳试行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司法实施协调保障机制,落实个人破产案件裁判在大湾区内地法院的法律效力。

二、推进审判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6.压实各层级司法责任。强化党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重大案件专题研究、审判规则集体决定、重大决策全程留痕。推进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示范机制,完善办案通报制度,逐级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完善细化合议庭等4审判组织和8审判人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推动权力责任平衡、公正效率统一。

7.提升监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一盘棋工作,落实落细四个一”“三同步工作机制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审判执行风险全员轮训,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中落细落实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健全以办案节点为依托的自动化监管机制,优化全院、全、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形成审判监督管理闭环。

8.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快建立统一有效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规则功能,探索跨审级、跨领域专业法官会议,加强机制衔接。创新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实施法信、裁判文书网、案例数据库等三必查措施,完善审判指导文件案例发布、备案程序

9.健全法官惩戒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法官惩戒工作规程,强化惩戒工作与绩效考核、员额退出、纪检监察等工作的配套衔接。完善保障法官陈述、举证、辩解、异议、复议和申诉权利的工作机制。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常态化评查机制,将落实司法责任制刚性要求纳入评查内容,注重从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线索,评查结果纳入法官办案绩效评价和法官档案

10.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规定执行机制,完善三个规定登记报告、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审查等系统,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开展贯彻落实 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和督办追责机制。健全对记录违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保密管理。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11.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好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实施工作,切实落实死缓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审查与认定规则,进一步落实庭审实质化。扎实推进《广东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实施,探索建立常见多发刑事案件个罪基本证据指引。完善监察与刑事审判的衔接机制,严格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规范量刑建议审查,确保正确实施

12.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高质量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印发《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指引》等试点文件,全面加强统筹管理、对下指导和督察评估,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成效,做好向最高法院总结报告工作。协同推进关联性改革举措,完善程序适用激励机制,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司法效能全面提升。

13.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探索行政诉讼繁简分流及速裁程序,推动完善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实现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府院联动,优化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创新与集中管辖相适应的审判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

14.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指导惠州法院开展双重管理执行体制改革试点,适时评估改革成效,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权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15.加强互联网司法建设。积极推进和有效规范在线诉讼,深入探索互联网司法模式和诉讼规则,提升在线诉讼覆盖范围和应用水平。加强广州互联网法院建设加大前沿司法科技创新和应用力度聚焦审理具有确立互联网领域裁判规则的案件。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司法规则,加强在维护数字安全、保护数字权利、激励数字创新等方面司法实践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加强与中山大学网络犯罪研究基地合作,加强互联网司法理论研究

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16.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跨区域员额统筹和政法专项编制统筹,落实法官常态化增补和跨地域遴选机制,优化人案结构比例。完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完善司法人员交流机制,加强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培养机制,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

17.加强审判组织体系建设。立足新发展格局,加强金融、知识产权、破产、海事海商、环境资源等领域审判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管辖布局。加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广东自贸(片)区法院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建设。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组建,探索三合一审判机制。深化人民法庭改革,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18.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优化全省法院跨域诉讼服务,扎实推进跨境网上立案工作创新便利诉讼的方式方法,完善涉老诉讼服务举措出台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意见,健全重点领域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网上司法确认模式,积极参与市域治理创新。推进一号通办、涉诉信访、分调裁审平台建设。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探索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发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

19.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对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健全完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与司法工作融合水平拓展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等功能。完善新综合业务系统,提升智能辅助办案应用水平深化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司法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应用能力。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改进网上法院、掌上法院应用体验。

20.健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调查令实施工作。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培训等工作。制定庭审直播实施办法,规范司法公开平台操作流程,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指数

五、加强改革组织实施

21.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做好常态化、长效性制度机制安排,提高改革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改革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强化协同化机制建设,统筹好前序改革和后序改革,主体任务和配套举措,实现一体推进、相互衔接。强化各级法院改革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机制。完善改革台账制度。

22.树立司法为民改革导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大力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的机制措施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坚决纠治推进改革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改革通报约谈机制

23.持续抓好攻坚克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要改革任务调查研究,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健全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机制,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政策倾斜和定向帮扶力度。建立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加强改革项目培育和跟踪管理,强化常态化跟踪问效

24.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坚持重心下移、政策下移、力量下移,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鼓励率先突破、率先成势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指导培育引领性创造性示范性、有利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措施完善专题改革案例评选发布机制,持续加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报送工作,开展全省法院优秀改革案例评选

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2021改革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做好改革任务分解,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任务书,狠抓任务落实。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报告。


 

 

 
来源:广东高院
责任编辑:李凌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