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及编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21-203
2、标的数量:包组1:数字法庭建设。包组2:数字执行听证室。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包组1:数字法庭建设采购一项。包组2:数字执行听证室一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给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3)预算金额及报价最高限价(如有):
包组1:数字法庭建设,为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
包组2:数字执行听证室,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4)说明: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中标不同包组。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包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电子邮箱:zhpzzx@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采购人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66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邮编:519075
联系方式: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朋
电 话:0756-2255677、2550023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