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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教育实践活动第18期简报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10:25:07 打印 字号: | |

立行立改

横琴法院与香洲法院积极协调回应群众诉求

4月14日下午,为解决群众提出的横琴新区法院与香洲区法院立案衔接不明,需要来回奔波立案的问题,横琴新区法院与香洲区法院就立案窗口工作衔接机制举行座谈。横琴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如波、香洲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等出席座谈会。

会上,参加座谈的立案窗口主管领导对于立案管辖、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终,达成以下共识,一是香洲区法院立案窗口发现案件可能属于横琴新区法院管辖的,先与横琴新区法院立案窗口取得联系,或指定专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资料给横琴新区法院立案窗口预先审查;二是对管辖问题有争议的案件由立案窗口层报所在法院立案窗口领导或主管院领导协调解决;三是横琴新区法院立案窗口发现案件可能属于香洲区法院管辖的,先遵照上述程序与香洲区法院沟通协调;四是如果两家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通过立案窗口以及主管领导协调解决。

通过建立上述立案窗口工作协调机制,有的放矢,立行立改,遇到立案管辖问题先由两家法院明确之后,再通知前来立案的群众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办理立案手续,从而避免了群众在距离较远的两家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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