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党建专栏
市中院教育实践活动第8期简报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10:18:46 打印 字号: | |

黄志坚副院长、万惠明局长赴斗门法院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调研

3月27日下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志坚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惠明前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斗门区法院指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斗门法院院长黄伟锋首先汇报了近期斗门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斗门法院借鉴了中院的方案部署,结合该院今年准备开展的重点工作,“规定动作”做到位、具体步骤不空转,“自选动作”有特色。该院的活动方案得到了区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并准备向全区推广。该院还向黄志坚副院长、万惠明局长一行介绍了拟开展的“斗门法院大讲堂”、印发《法在你身边》法律宣传本、组织法律宣讲团进村居作普法宣讲等一系列践行群众路线创新举措。随后,与会的斗门区法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工作实际,就中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志坚副院长、万惠明局长对斗门区法院稳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充分肯定,黄志坚副院长、万惠明局长认为,斗门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工作扎实,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创新举措特点突出。黄志坚副院长对斗门区法院下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思想上要认识到位,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紧迫性;二是行动上要推行到位,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的突出问题,从解决脱离群众的各种问题入手,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以“四风”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作为活动成效的检验标准,切实改进作风,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本职工作中去,从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