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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18 09:36:50 打印 字号: | |

珠中法组〔2014〕4号

 

中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印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支部:

现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2月12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最高院、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2月到9月,在全院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本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院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加快建设珠海“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原则。注重正面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聚焦“四风”,把深入查摆、分析和解决“四风”问题贯穿活动全过程,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注重群众参与,注重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加强指导。注重领导带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上级带下级、班子成员带中层领导干部、中层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针对摆在全党面前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消除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司法不公正等现象。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好民生案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提供司法救助金。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三、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教育实践活动共分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4月)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动员会后,各支部结合实际,对本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细则。

2.认真组织学习。一是原原本本“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珠海时的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我市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法规制度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院领导班子带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带领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共同学习文件精神。各支部利用每周半天的“政治学习日”,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开展一次珠海法院明德讲堂“群众路线”专题辅导讲课。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和新任法官宣誓、老法官重温法官誓词活动。二是深入讨论“学”。各支部以“群众路线大家谈”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围绕“人民群众认为存在司法不公正的原因有哪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是什么”、“诉讼过程中的特权思想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泄露审判机密”、“非审判部门如何坚持和实践群众路线”等问题,在全院干警范围内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活动,深入查找影响公正司法、影响司法作风建设的问题。积极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征文活动,加深干警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掌握。通过组织学习《广东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案例》,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转变作风,引导全院党员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三是专题调研“学”。围绕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提升整体司法公信力开展专题调研,由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带队前往各区及相关企业、单位开展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结合调研内容开展一次“讲学”。四是现场体验“学”。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信访室接访,亲身体会信访工作感受,了解群众合法诉讼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全院各支部党员到本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口帮扶村进行慰问帮扶,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困难;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切身感受,提升思想认识。

3.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市委实践办反映和在学习讨论中查找出来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联系点和挂点联系幸福村居,针对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设置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征集箱,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广泛征求全院党员、干部对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贯彻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区法院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约谈,在官方网站和微博开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向院党组、督导组和市委实践办报告。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6月)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和梳理,对照党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对照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针对影响法官公正办案、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官评价的主、客观原因,重点查找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在司法活动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公不廉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对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支部领导及庭(处、室)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谈心活动,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3.撰写检查剖析材料。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内容包括:查摆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查摆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尽心、不作为的问题;查摆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的思想和特权现象;查摆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逐项说明“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形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征求各支部意见后,报市委和督导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院党组书记审阅。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撰写检查剖析材料,报分管院领导审阅。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会前,谈心活动后党组成员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形成个人发言材料;会上,按照省委和市委“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要虚实并举,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市委督导组列席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院班子成员参加各区法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参照院党组的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9月)

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落实到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和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最终目标上来。

1.制定整改方案。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我院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列出哪些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哪些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于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支部、责任和时限;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实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提出解决的建议。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实践办备案。

2.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转作风提效能”专项工作,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主义。着力改变学风文风会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精减和合并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精简各类表彰、检查、考核工作,取消一切没有实质意义或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克服就案办案现象,切实为诉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缺失问题。要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打官司“旷日持久”问题。在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上出实招、办实事,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强烈需求。二是官僚主义。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开展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坚决整治支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享乐主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和省法院制定的30条意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出访活动,严格规范警车管理,自觉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住房、办公用房和用车待遇等各类问题。四是奢靡之风。引导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吃拿卡要等问题,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3.开展专项治理。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等手段,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要及时、重点发现和查纠干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慵懒散奢、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通报整改进度,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学习监督。在活动结束前组织一次整改验收,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进行补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4. 坚持严格标准。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坚决查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5.完善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搞好建章立制;各支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规定的要求,针对查找的问题,厘清我院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等相关制度规定,对不适应新形势和存在漏洞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对于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党组书记万国营为组长的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宣传科、行装科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筹计划、检查指导;办公室负责掌握进度,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各支部也要根据自身特点,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负直接责任。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院领导和各支部领导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标杆,为全院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提供范本,带动全院作风的整体好转。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

三是正面引导,注重实效。教育实践活动既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修正错误,同时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切忌关起门来搞活动,努力在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法院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与“转作风提效能”、“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使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既要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也要圆满完成正常的审判、执行任务,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发展,以工作发展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平台,搞好宣传报道。为配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在内网创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编发教育实践活动动态信息。各支部也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经验,及时向院实践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按时报送院实践办。院教育实践活动办要及时向市委实践办和督导组报送有关材料。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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