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扫黑除恶专栏
我院执行局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两级法院执行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06 16:01:28 打印 字号: | |

83下午15时,中院执行局召开两级法院执行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中院刑一庭庭长、扫黑办主任周萍作了专项辅导。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惠明作了全面部署。

 




为了让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快速行动,全面参该项工作,中院执行局特别邀请中院刑一庭庭长、扫黑办主任周萍到会作专项辅导。首先,周萍深入浅出地阐明了当前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接着,结合司法实践中案件类型,周萍详细讲解了如何发现涉黑恶线索以及报送的标准,比如:对于当事人主动反映对方为黑恶势力的,执行干警要一律予以报送;对于执行干警通过分析发现的,报送时要附上存在黑恶势力的初步证据材料。最后,周萍说,关于涉黑涉恶的案件,要在经济基础上剥夺他们再犯的可能性,因此会加大财产刑处罚的力度,请两级法院执于干警,根据以往在财产刑执行方面所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万惠明对周萍庭长的辅导表示感谢,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万惠明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市执行干警必须高度重视。万惠明还结合执行实践指出,有些历史案件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具有一定群体性、组织性,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重大阻碍,是执行难的一部分,各级法院要利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机,与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考核评估工作互为抓手,严厉打击这类被执行人及协助人员,同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一举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难,并铲除相关黑恶势力。最后,万惠明要求,当前,两级法院执行系统不仅要高标准超额完成涉黑恶线索报送任务,而且要加强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的理论研究与执行力度,并将成果及时反馈给扫黑除恶的侦查、公诉、审判机构,为全市扫黑专项斗争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责任编辑: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