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现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盘点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盘点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盘点服务方案”。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4日14:30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人递交(或通过快递方式)纸质投标资料(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投标资料主要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资质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
(2)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3)资产盘点报告样本。
(4)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情况。
4、项目总报价(含税)。
(三)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2月24日15:00时。
开标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014室。
(四)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盘点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
(五)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户网站www.zhcourt.gov.cn”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递交投标资料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021室
联系人:郭桂好
联系电话:0756-2666331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7日
附件: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盘点服务项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