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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20-01-16 10:10:10 打印 字号: | |

受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HPZ2019HW336)举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一项。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元整(¥472,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116日~01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06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206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663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朋、0756-2550023、2255677(项目咨询)

潘文琪、梁敏(标书售卖)0756-2255677、2550023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邮编:519075  传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及听证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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